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作者:来源:时间:2008-07-29浏览:299设置

数学建模协会章程




总  

  郑州轻工业学院数学建模协会是数学与信息科学系自发组织成立的,由数学与信息科学系教研组和数学与信息科学系分团委资助的员工自治团体。数学建模协会是为郑州轻工业学院员工(尤其是理工科)提供认识建模、开展建模活动的组织。数学建模协会的活动方针是宣传数模,发展数模,强我数模,让大多数人了解数模,为数模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让数模协会成为大家的良师益友。数学建模协会的主要目的是推广数模,提高每位会员自身综合素质,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加强他们的应变能力、培养团体精神和拼搏精神,活跃校园学术气氛,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发展。 迎接21世纪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挑战。郑州轻工业学院数学建模协会本着以“交流思想、提高能力”的活动宗旨,以“基于学术、用于生活”为主要目标,以“导师指点、同学互促”为活动形式,培养员工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真正发扬郑州轻工业学院“为之则易,不为则难”的校训精神。

分  

 

第一章

    第一条 凡郑州轻工业学院在校生,承认郑州轻工业学院数学建模协会纲领和章程,愿意加入本协会,并在其中认真学习,努力工作,自愿出席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的同学,可以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二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 加强集体意识和纪律观念,服从协会的一切活动安排;

(三) 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 认真学习数模理论知识,积极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五) 宣传数模协会,扩大其在员工中的影响,激发大家的热情;

(六) 按时交纳会费,承担本协会活动所需要的必要费用;

(七) 协调好本队内队员的关系,互相配合完成任务。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参加本协会的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二) 享有本协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 参加本协会的建设,向协会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四) 在本协会中表现优秀的小组可以推荐参加全国数模竞赛。

  第四条 会员组队以自由组队和本协会协调组队相结合。三人组成一队,建议跨院、系组合,以培养会员的团结合作能力。建议会员新老组合,老会员有责任帮助新会员。如果不能自由组队,则由本协会组织部协调组队。

  第五条 每一个会员。不论职务高低,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本协会活动和会议的特殊会员。

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由本人向协会提出声请;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会员取得会员资格后,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即失去会员资格:
(一)自行宣布退会
(二)不能履行会员义务或出现违规违纪情况,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八条:会员奖惩:
(一)凡在全国竞赛中获奖的队员,除可以获得国家(省级)奖励外,协会将向学校申

请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二)每学期对对协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协会授予“最佳会员称号”;
(三)会员违反协会章程,应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者将取消其会员资格,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开除协会。


第二章 组织制度

     第九条 本协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体。本协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 会员个人服从协会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全体会员服从协会全体会员和协会理事会决议;

(二) 协会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于重大问题都要由协会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理事会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分工和决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 协会要保证协会干部的活动处于全体会员的监督之下,同时保护一切代表协会和全体会员利益的负责人的威信。

  第十条 协会所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

  第十一条 任何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问题。如果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理事会报告,不允许任何人实行个人独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第十二条 协会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协会的工作及活动,不允许宣传不健康的内容。

(一) 协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可采用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先采用差额选举的方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或贿赂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

第三章 协会机构设置

  第十三条 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处及学习部长,宣传部长,网络部长,组织部长外联部长各一名。均应由思想先进、工作热情负责及能力好的同学担任。

  第十四条 理事会作为本协会决策机构,决定协会的各重大事宜。会长及各部部长为常任理事,管理协会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理事会每届任期一年。

第四章 协会各部工作职能

    理事会: 理事会作为本协会决策机构,决定协会的各种重大事宜。每届任期一年; 

秘书处: 负责本协会各种规章制度的书写、收集和整理及记录各次活动的内容和平时帐务;

学习部: 负责会员的平时学习讨论,解答会员在学习数学模型上碰到的各种问题,比赛试题出题、比赛时间安排及组织听取各种有关数学建模的讲座;

技术部: 制作网页,收集信息和参考资料,并负责对协会会员予以技术培训;

宣传部: 大数模在校内外的影响,负责数模协会及其所组织的活动的宣传工作。负

扩大数学建模在校内的影响,以吸纳更多的同学投入到数学建模中来。同时负责对组织部安排的活动进行宣传与通知;

网络部: 负责本协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及最新消息的公布;

外联部: 负责和其他学校进行联系,拉赞助,联系校与校,协会与协会之间的活动以及和其他协会相互交流。

第五章 活动形式

第十六条:自主学习数学建模知识,扩大知识面,培养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邀请校内外老师、专家举办讲座,加深对数学知识的认识,体会数学在实践中应用的过程,进一步开阔视野,激发学习数学的兴趣;
第十八条:不定期的开展研讨活动,在会员之间进行广泛的交流;
第十九条:从全局的角度出发,为协会会员安排有针对性的资料,并从具体案例入手,努力使会员有一个完整的作科学研究工作的经历;
第二十条:进行必要的团队建设,再校外能够让更多的人了解大学,了解数学,使同学们能够利用自己的知识为社会服务;

第六章 经费

第二十一条:会员会费,协会挂靠院系,外界的资助或社联的帮助,及其他办法。

第二十二条:协会经费统一由副会长(一)保管并记账,账目在每次例会向理事会公开并进行审核。协会任何用途的开销,50元以下须经财务主管同意,50以上须经会长同意方可由协会报销。百元以上的资金流动须经理事会批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协会每学年的章程由本学年的负责人修改制订,并在会员大会上征求全体会员意见。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数学检模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五条: 协会接受老员工社团知道委员回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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